关于东莞市参加省第十三届少儿艺术花会
推荐作品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十三届少儿艺术花会的通知》(粤文旅公〔2025〕16号)有关工作安排,省文旅厅组织各地市报送作品参加本届少儿艺术花会复赛。
我局结合东莞市第十二届少儿艺术花会比赛结果,综合考虑成绩排名、各种艺术形式分布及获奖竞争力等因素,推荐我市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作品8件,以及另外报送的省群众文艺作品创排基地作品3件、省群文剧作家、作曲家、编舞家作品6件,共17件作品参加广东省第十三届少儿艺术花会少儿艺术专场复赛;推荐我市美术类作品6件、书法类作品6件,共12件作品参加广东省第十三届少儿艺术花会美术书法复赛。
现将推荐报送作品相关信息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3日-9日。如对公示作品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相关材料需充分说明情况、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
联系电话:22837047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9号
邮政编码:523070
联系人:李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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