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文广旅体通〔2023〕213号
转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
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文化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文旅人〔2023〕120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3〕51号)和我局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时间及地点
受理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艺术专业受理以下专业类别:舞台演员、演奏员、舞台编剧、舞台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仅高级)、演出监督、演出制作、艺术运营、艺术研究、舞台技术。其中,美术专业仅受理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不区分专业类别。
(一)受理范围
1.评审受理范围
在我市专职从事有关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按照《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高校自主制定本校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职称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的规定,高校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申报职称由各校自行组织开展。
2.认定受理范围
在我市专职从事有关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工作人员。考核认定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学术成果(代表性成果)条件按照对应级别的评审条件执行,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材料受理时间
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受理评审(认定)申报材料。
(三)地址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9楼人事科;联系电话:22837031。
二、相关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2023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单位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纸质申报材料,同步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电子申报材料,申报人应当遵守评审纪律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023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hly.gd.gov.cn)“职称评审”栏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评审通知”栏目下载,《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为更好地完成申报工作,请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务必加入业务交流Q群:647693765。
根据附件《送省评职称申报流程》完成申报流程。
三、其他事项
经审核合格的材料,原则上以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单位统一报送。
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申报条件和政策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准。
附件:1: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文旅人〔2023〕120号).pdf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22日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