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作品参加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复赛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的通知》(粤文旅公〔2023〕28号),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将于今年11月在广州举行,我市可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5个音乐作品、5个舞蹈作品参加复赛;省群众文艺作品音乐、舞蹈创排基地可报送1个作品,省聘群文作曲家、编舞家可报送主创作品1个,不计入各地市名额。我市于6月15-17日举行了东莞市第四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决赛,根据报送名额要求及东莞市第四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比赛结果,拟推荐13个作品参加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复赛,现将作品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书面提出具体意见及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
联系电话:0769-22837067
电子邮箱:dgsgfk@163.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
邮政编码:523070
联系人:曹艺
附件:东莞市拟推荐参加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复赛作品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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