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文广旅体函〔2024〕242号
(A类)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东莞市
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270号
建议答复的函
王振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夏(冬)令营监管工作的建议》(第20240270号)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旅游部门的监管职责
夏(冬)令营是研学旅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家长对孩子成长日益重视,研学旅行活动特别是寒暑假期间的夏(冬)令营发展迅速。很多旅行社、咨询公司、培训机构、研学营地,甚至个人都在经营夏(冬)令营业务,其中不乏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夏(冬)令营活动的承办主体各异,不论学校统一组织的,还是学生自行参与的,从本质上说都是一种研学实践活动,其主管部门是教育部门。旅游部门是旅行社的监管部门。旅行社只是夏(冬)令营活动承办主体之一。我局作为旅行社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我市承办研学旅行活动的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研学旅行活动的监管工作,致力于构建一个安全、有序、高质量的研学旅行市场环境。一是修订完善工作指引。联合市教育局等7个部门印发了《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有效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二是加强承办研学监管。印发了《关于加强旅行社承办研学旅行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旅行社承办研学旅行活动提出了明确措施、具体要求。三是严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严厉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四是丰富行业监管手段。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游客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加强对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的事中监管力度,采取线上检查、实地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旅行社规范经营活动。
三、下一步思路及建议
下来,我局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规范我市旅行社承办夏(冬)令营等研学旅行的经营行为。一是规范研学经营活动。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规范签订合同协议,明确研学行程、服务标准、安全责任等内容,按照备案的时间、规模和线路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扩大研学范围、更改研学线路和研学内容。二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旅行社全程做好安全防控工作,确保研学旅行活动安全有序。加强旅游包车管理,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知识,适时提醒司机规范驾驶。三是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督促指导旅行社制定研学旅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保障体系。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定期组织研学旅行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完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整治,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落实“一团一报”、不安排领队全程服务、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我们建议市人大加强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督促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夏(冬)令营活动监管工作,形成部门合力,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英,2283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