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焕发新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研究起草了《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邮寄至东莞市石竹路9号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服务和非遗保护科(邮政编码:523070);
2、电子邮箱:dgsgfk@163.com 。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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