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全域旅游的工作部署,以我市先进制造业为依托,加快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与工业制造融合发展,努力把工业旅游培育成为我市文化旅游新亮点,根据《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LB/T 067-2017)行业标准,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区)评选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区)评选标准及评分规则(征求意见稿)》《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区)申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等文件。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有关文件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6月14日(星期一)前反馈至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具体提交途径如下:
1.邮寄至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9号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资源开发科(邮政编码:523070);
2.电子邮箱:资源开发科邮箱lyjkfk@qq.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区)评选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区评选标准及评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申请报告书(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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