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注销的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55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文旅厅等部门转发的《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粤文旅市[2018]39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 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81号)有关规定:对失效期满未延续、长期停业、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原址已作他用的经营场所,由原发证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经营许可证》,现将注销名单(见附件)公告。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16楼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769--22837058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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