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文化服务中心、松山湖宣传与社会工作局、滨海湾新区宣教体旅局,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全市各文旅体场所、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好各文旅体场所、经营单位春节后复工复产,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我局制订了《文旅体行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2022东文广旅体通26号关于印发《文旅体行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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