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东莞市群众文化、文物博物、体育教练员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
结果公示的通告
经东莞市群众文化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东莞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东莞市体育教练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东莞市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2023年度东莞市文物博物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附件2)和《2023年度东莞市体育教练员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附件3)予以公示。
请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参考《公示(样式)》(附件4),将公示内容补充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单位公告栏、食堂门口等显著位置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5),于2024年8月9日前邮寄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如对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或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需手写,不能电脑打印)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投诉,将不予受理。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9楼人事科
联系人:王先生、潘小姐
联系电话:22837031、22837263
邮政编码:523000
附件1:2023年度东莞市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3年度东莞市文物博物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xls
附件3:2023年度东莞市体育教练员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xls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