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文化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后)。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今年我市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体育教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时间、地点及范围
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体育教练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安排如下:
(一)时间
评委会受理网上申报材料时间从2026年1月16日至3月16日。申报系统将于3月17日凌晨00:00准时关闭,此后将不再开放和接受本年度批次任何形式的新提交的申请流水。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至4月23日(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当日9:00-11:30、
14:30-17:00。仅进行网上申报但没有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二)地点
材料受理地址为: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1楼窗口(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电话:0769-22837031。
(三)受理范围
在我市从事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体育教练专业岗位工作,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其中,按照《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关于“高校自主制定本校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职称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的规定,高校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申报职称由各校自行组织开展。
二、申报途径
申报我市初、中级的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群众文化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原“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停止使用。
申报我市初、中级的体育教练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请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进行申报,并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送评表格以广东省体育局官网最新发布为准。
三、申报评审条件、认定条件和政策依据
(一)因文物博物专业原有《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7号)附件的《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已到期,不再按照该文件执行。
文物博物专业的评审申报条件可参考《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可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搜索“关于公开征求人力资源、文物博物、统计专业人员及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稿)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公告”下载相关文件,文物博物专业评价标准条件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终印发为准。
(二)图书资料专业、群众文化专业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0号)附件的《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三)体育教练专业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2号)附件的《广东省教练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相应级别执行。
(四)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体育教练员专业的考核认定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学术成果(代表性成果)条件按照对应级别的评审条件执行,并提交相应材料。
四、答辩
评委会办公室根据申报人数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答辩人员名单。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省和市现行职称改革政策和要求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和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东人社发〔2026〕3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