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东文广旅体函〔2022〕46号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东莞市
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29号
建议答复的函
汤超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建议》(第2022002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关心。近年来,我市体育事业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两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全民健身展现勃勃生机,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体育人口有较大增长,全民健身场所及健身设施明显增多,综合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21年,东莞建有各类体育场地19036个,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367.7418万平方米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2平方米,建成“15分钟健身圈”,基本满足市民日常健身需求。
针对我市存在的问题和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优化便民利民的体育惠民服务
关于提案中选择部分健身机构为试点,开放公益健身房的建议,目前,东莞市已率先建成“五大件”公共体育设施(体育馆、体育场、游泳池、全民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32个镇街(园区)全部建有3000平米以上全民健身广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市民开放,开放率达100%,大部分镇街(园区)建有公益性室内健身房供市民使用。同时,全市已建立了33个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60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现有体育指导员33761名,且每个服务点各安排2名指导员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完善全民健身网络,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全民健身服务,推动各类健身组织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健身房进社区的建设和运营。进一步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的健身需求,打通全民健身的“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健身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健身机构监管问题,2021年,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指导市健美健身协会发起成立东莞市健身行业诚信单位联盟,向消费者做出7大承诺,全面加强健身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确保消费者权益,进一步促进健身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但由于我市健身培训行业数量多的特点,许多健身机构并没有加入协会或东莞市健身行业诚信单位联盟,并且我局不作为发牌单位,因此对其监管困难。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发挥协会引领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探索健身机构管理办法,提高准入门槛,引导健身机构健康发展。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赛事
近年来,我市采取“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联动市直和各镇街(园区)相关工作部门以及有关社会力量共同支持配合,积极进行赛事策划及组织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了一批群众喜爱、影响广泛的群众性精品赛事。一方面,采用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的形式,由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承办全市性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每年承办大型赛事活动20多项;另一方面,鼓励各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市文广旅体局根据活动开展的数量和成效,对体育社会组织进行相应的补贴。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与社会融合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赛事的策划及运营工作。充分发挥“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示范作用,鼓励各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利用好健身设施载体、组织举办小型多样、形式灵活的全民健身竞赛活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钟婉莹,22470503)
公开方式: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督查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