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和推动文化惠民工程、旅游便民惠民和志愿服务。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能力建设和保护工作队伍培训。协调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场所、传习所、工作站等的建设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联系电话:2283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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