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科。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事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和体育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和体育市场管理违法案件的处罚审查工作。联系电话:2283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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