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东莞市旅游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市旅游局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东莞旅游网站(http://dgtour.d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莞市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万寿路76号,邮编:523003,电话:0769-22226809)。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局党组领导,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我局还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形式。依托我局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有关旅游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方便市民查阅。同时采用报刊、官方微博、发文等信息公开手段公开我局政务信息。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继续规范我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把握信息公开范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把握信息公开重点。三是把握好信息公开时效。通过简化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将信息公开与文件审批相结合方式,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四)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6月,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政府预算信息《东莞市旅游局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开行政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公开申请的办公地点、东莞市旅游局的机构职能和各科室设置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充分发挥旅游网站作用,在东莞旅游网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2013年度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发布焦点旅游信息44条,通知18条,旅游推广信息6专栏,教育培训3条。同时,我局微博2013年度发布了2414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由于2013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下一步计划
根据2013年政务信息工作方面的欠缺和不足,201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积极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电子政务工作能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有机结合,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干部全心全意为旅游行业服务的自觉性,确保政务信息工作有序开展。
(二)提高工作效率。对部分信息特别是一些复杂的文件和信息,争取即做到政务公开又确保安全保密,进一步加强对一些特殊文件的检查和重新加工,删繁就简,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抓好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东莞旅游网公开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的及时性,向公众公布各项公开事项,以便于社会公众更加便捷了解东莞市旅游局的有关监管工作信息。
(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服务公众。在继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