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东莞市旅游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市旅游局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根据相关规定有步骤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我局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体系。
(二)将信息公开与宣传推广有机结合。我局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电视等宣传载体对东莞旅游进行宣传,正面宣传东莞旅游形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现有媒体、12345政府热线等渠道作用,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及时反映情况,发挥网络问政功能,对网民的咨询和投诉做到即时响应。
(三)强化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实行信息员、各科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查复核制度和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15年我局未发生涉密信息安全事件。
(四)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分别于2015年2月和2015年10月公开了《东莞市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东莞市旅游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截止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
(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由于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载体丰富,内容深化,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时效性、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16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对社会各界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旅游工作热点和亮点、重大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大力推动政府信息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让公众可以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获取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