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六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例(5宗)
案例一:冒用老年大学名义宣传旅游产品案
上饶市某旅行社在未取得上饶老年大学授权的情况下,以上饶老年大学的名义开展“北戴河-山海关”旅游线路宣传,收取老年游客300元/人的订金,并赠送报名参团老年游客每人5公斤大米或5升菜籽油。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10月,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翁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组织老年游客参加会销活动案
张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旅游产品,以20元/人的团费组织老年游客参加“八里河一日游”,并告知游客去购物店可以领鸡蛋。行程中,张某安排老年游客参加会销活动,现场销售人员讲解推销保健品。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2025年10月,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张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私自承揽零团费保险旅游团案
王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银行保险理财回馈名义,组织69名保险客户免费参加“宁波象山一日游”,委托导游吴某带团导览。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2026年2月,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王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6年3月,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吴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无资质人员为保险团提供领队服务案
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杨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880元/人的团费组织招徕保险客户参加“港澳7日游”,高某在不具备领队条件的情况下为该团游客提供领队服务。游客反映在香港和澳门期间被关在购物店内购物。杨某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6年1月,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杨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2026年3月,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高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未经许可组织保险团出境游案
4名游客经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介绍,参加泰州市某旅行社组织的“越南芽庄6天游”。游客反映行程中地接导游要求游客购物金额必须达到一定数额。经调查,该旅行社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11月,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15日、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田某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