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询问通知书》(东文综调通字〔2025〕302号)送达公告
广东飞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本机关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你单位未按照《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按时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通知》要求存入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于2024年6月6日向你公司发出《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东文综改字〔2024〕第336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廖汉柯于2024年6月6日到本机关进行签收,但至今仍未存入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拒不整改。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东文综调通字〔2025〕302号),自公告发布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应当自收到《调查询问通知书》5天之内到本机关15楼1507室接受调查询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伟斌、陈焕华 联系电话:0769-22227162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9号
附件:调查询问通知书(东文综调通字〔2025〕302号).pdf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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