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光》等作品变更名称、演员及演出单位的公示
我市今年参加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的部分作品,因演员离职或演出单位更名等原因,需变更作品名称、演员及演出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音乐《湖光》,演员邓智维因个人工作安排与比赛时间相冲突,无法参加决赛,现更换为蔡珞琳;由于演出单位内部调整,原“东莞松山湖艺术团室内管乐团”更名为“东莞市松山湖乐享艺术团交响乐团”,且部分演员属于刚成立的东莞(松山湖)音乐创演基地的成员,现作品演出单位变更为:东莞松山湖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东莞市松山湖乐享艺术团交响乐团、东莞(松山湖)音乐创演基地。
二、音乐《霞光里的背影》,演员罗瑜因个人事务与作品排练、比赛时间相冲突,无法参加决赛,现更换为覃妮。
三、舞蹈《岭南的雨》,为了更好地提升作品的层次和质量,经过修改打磨,现《岭南的雨》更名为《有一首歌》,并增加演员陈涵财、党坤娣、邓宁敏、王佳丽、孔诗敏;演员刘丽娜、欧阳蔚宗因工作调动无法参加决赛,现更换为蔡雨菲、符金梦。
四、舞蹈《探索与未来》,演员税良波、何丽、吴嘉雯、颜威、吴盛君、吕世民、喻丹、陈涵财、李茜茜、张艺琪、刘洋因离职、怀孕、学校要求参加教育系统的舞蹈比赛而与决赛时间相冲突等个人原因放弃参加决赛,现更换为朱丹玥、邓绮文、李全、李珊珊、唐毅、张晓雪、班班、魏阳阳、崔玙璐;作品辅导李利民因个人工作安排与作品排练、比赛时间相冲突,无法参加决赛,现更换为段晓琪。
公示期: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变更情况有不同意见,可通过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书面提出具体意见及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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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