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曝光文旅体
安全问题隐患(第一期)
近期,市文广旅体局组织安全专家会同住建、消防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南城东莞市文园饮食有限公司、一出好戏文化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惊灵猫室内游乐场、娱洋舰休闲娱乐(东莞)有限公司(“关你鬼室”)开展了安全隐患暗访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曝光如下,请相关市场经营主体立即予以整改。
一、南城东莞市文园饮食有限公司(市体育中心物业承租方)
东莞市文园饮食有限公司是一家持照经营单位,位于东莞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3号2栋110室,经营面积3107㎡,现有房间32间。
隐患问题(一):前台处2个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故障,影响紧急疏散引导功能,发生紧急情况时不能为人员指明逃生方向。
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第二款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一款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隐患问题(二):厨房内电源线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部分线路直接缠绕金属支架,存在漏电及短路起火风险;插座违规安装在木质可燃材料上,易引发火灾。
安全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开关、插座、接线盒和风扇及附件的进场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外观检查: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应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应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应适配。”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隐患问题(三):一楼消防水泵房2台消防水泵严重老化、损坏,导致消火栓管网无水,导致楼内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供水,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救援。
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第二款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一款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第二款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二、南城一出好戏文化有限公司
东莞市一出好戏文化有限公司是一家持照经营单位,位于东莞南城街道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财富中心3栋316室,经营面积620㎡,现有房间18个。
隐患问题:消防通道严重堵塞,若发生火灾影响人员疏散,易造成人员伤亡。
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三、东莞市南城惊灵猫室内游乐场
东莞市南城惊灵猫室内游乐场是一家持照经营单位,位于东莞南城街道元美东路5号6栋203室,经营面积430㎡,现有主题房间4个。
隐患问题:未按规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未能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三款规定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娱洋舰休闲娱乐(东莞)有限公司(“关你鬼室”)
娱洋舰休闲娱乐(东莞)有限公司(“关你鬼室”)是一家持照经营单位,位于东莞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5室,经营面积1100㎡,现有主题房间4个。
隐患问题:未依法消防设计审查擅自动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使用。
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一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第二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下一步,市、镇两级文广旅体部门将跟踪督促相关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风险。请全市文广旅体企事业单位对照曝光的问题举一反三,警惕警示、自查自纠,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