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处理案例:
关于协调处理东莞市某旅行社有限
公司破产案情况
自2020年7月以来,我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东莞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旅游,因疫情原因无法出团,在向旅行社申请退款时遭到旅行社拒绝退款”等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三科执法人员会同莞城综合行政执法办对东莞市某旅行社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一直处于暂停营业状态。随后,我局约谈了该旅行社负责人。该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该公司近况的《情况说明》,表示公司濒临倒闭,正处于停业状态,没有资金退款给客人,建议客人走司法程序。2022年4月下旬,我局梳理了2021年以来协调该旅行社退赔旅游者预存旅游费用未成功的旅游投诉、信访,共21宗12名投诉人,相关投诉(信访)涉及旅游者30多人,未退赔旅游费达14多万元。
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初心使命,尽量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我局执法人员就东莞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相关事宜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等多个部门保持着紧密沟通。4月24日,在获知该旅行社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告破产后,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破产管理人(广东众慧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向经办人员申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维护旅游者权益为先的立法原则,以及关于旅游质量保证金提取、使用的相关规定,并请破产管理人务必在破产分配方案中落实体现。破产管理人也明确表示会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取、使用该旅行社冻结在银行的质量保证金。
为保障群众权益,我局执法人员逐一致电2021年7月至今未协调成功的投诉人,向投诉人说明了当前该旅行社所处情况,并向其详细讲解债权申报的流程方式,并将《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告》和债权申报相关指引资料发送给每一个投诉人,务求每一个投诉人清楚明白可通过怎样的方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下来,我局将继续跟踪东莞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程,确保广大旅游者权利得以最大程度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