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19年法治
建设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以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东莞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东法治委[2019]3号) 和《东莞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东依法行政[2019]2号)有关部署,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努力推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建设“高品质文化引领型城市”提供法治保障、保驾护航。现将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基础保证
一是认真谋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国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研究提出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与本年度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二是提高法制机构履职能力。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政策法规科作为局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强化人员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为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制审查服务。三是重视考评落实整改。严格对照我市在法治广东、法治东莞建设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查问题找差距,并建立问题台账,组织相应科室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认真对标考评指标要求,逐项明确对应我局的具体要求、落实举措与责任科室,做到精准对标,以评促建。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机构改革,重新修订《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从制度上明确机构改革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以及需要遵循的程序及跟踪反馈、追责等情况,并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作出决策,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条件和职责、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为我局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19年,聘请了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重新修订《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2019年,依法按程序完成了4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深化事权改革,依法全面履职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事权的划转工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部署,深化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确保事项标准要素齐全、准确、规范,为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三少一快”(少提交材料、少填表单内容、少到办事现场、快速办理)打好基础。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事权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东政数函〔2019〕70号)有关部署,刻制新的执法专用章,全面梳理原文广新局、旅游局、体育局委托下放事项,编制新的行政委托协议,分别与各镇街(园区)重新签订行政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权范围和责任等内容,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镇街(园区)承接机构尽快熟悉业务,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同时,根据关于做好省政府赋予试点镇人民政府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承接工作的要求,将我局3项行政处罚事项直接下放长安、清溪两个试点镇行使,并组织两镇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执法分局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下放事权顺利承接。三是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改革,积极配合全市政务网络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做好广东政务服务网后台梳理,提升行政效率,目前6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在线申办,占比达85.9%。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机构改革后执法事项调整指导。根据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事项的调整,切实加强镇街执法分局的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执法业务融合和执法队伍建设,明确执法职权,强化旅游、体育方面执法业务培训,先后举办《旅游行政执法的程序规范及办案技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执法实务及案例分析》等培训6场次,组织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11次,确保机构改革后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开展。二是规范编印使用新版执法文书和执法检查登记簿。根据职能调整,对原文化、旅游、体育执法文书进行重新梳理,统一规范,编印新的执法文书,分发给各镇街执法分局使用,规范文书填制工作。同时,对照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重新编印执法检查登记簿,明确细化各行业经营场所、监管对象执法检查内容、现场处理措施等,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业的摄像机和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明确局政策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做好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工作,目前移送公安机关查办的案件共2宗,其中1宗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2019年组织58名执法人员完成换证或新领证。加大市场执法力度,截至2019年10月我局(包括32个镇街执法分局)依法立案查处案件224宗,有效规范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秩序。
五、强化监督约束,推行阳光政务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份、政协委员提案23份,积极参与“阳光热线”直播节目,针对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及时研究回应。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及时公开我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工作简报、主要政策、法律法规、财政资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政务信息,切实落实“双公示”、“五公开”工作。2019年依法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5宗。三是妥善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并安排专人跟进“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系统和政府服务热线“12345”业务系统,畅通电话投诉、来信来访等渠道,2019年依法妥善处理信访投诉144宗,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2019年处理行政诉讼案件6宗。
六、加强法治宣教,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积极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8·8”全民健身日等主题宣传日策划开展了系列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积极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普法教育,加强行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学习宣传,帮助经营者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执法队伍优势,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组织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过派发法律法规小册子、上门宣讲,为经营者解惑答疑。以文艺形式普法,积极组织开展法治题材的文艺演出、美术书法展、摄影展、文物展、法治讲座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普法计划,以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实现局机关及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集体学法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19年,我局参加东莞市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获评优秀等级。
七、2020年工作设想
2020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调研指导,确保下放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积极配合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落实《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东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情况,适时修订《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规范性文件电子化管理。定期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和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适时修改或废止。适时研究制定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办法,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举办执法业务培训、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进一步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适时提出更新调整,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制定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共同打击违法犯罪。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畅通投诉电话、来信来访、举报箱等渠道,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通过多形式、多渠道,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五)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法培训活动,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办好“文韵学堂”,举办法治等专题讲座,加强学法用法。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我市文体场馆的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法治题材的文艺演出、美术书法展、摄影展、文物展、法治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