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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516/2024-0013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5-06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申报工作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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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6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文化艺术类)申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22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开展2024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的申报范围包括大类,具体请查询《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申报指南》(附件1)。

其中,配套项目必须在20231120231231日期间获得国家或省立项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表演项目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权威常设性奖项(详见附件1),且版权和荣誉权全部或部分归属东莞。立项、获奖时间以证书上的落款日期为准。

二、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可在东莞文明网、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上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提交,请勿直接手写),并按照申报指南所注明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二)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份(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按顺序编写页码)、U或光盘一份(包括申报表电子版、其他相关的文字材料电子版、图片、音频和视频资料等)。

(三)镇街(园区)所属的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镇街(园区)宣教旅办进行审核市属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镇街(园区)宣教旅办市直主管部门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逐一对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回,符合要求的加盖公章后按以下分类报送至东莞市莞城街道可园北路2号东莞市文联

1、重点题材创作项目许婷婷,电话:22837251

2文艺展演项目重点文艺品牌项目周文芳电话:22837245

3配套项目—文化艺术类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表演奖项目张璇,电话:22837242

(四)提交申报材料时,申报主体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由受理单位验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其中,立项文件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复印件,须由受理单位加具“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三、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按要求备齐所有申报材料,于202467前交到镇街(园区)宣教旅办或市直各主管部门镇街(园区)宣教旅办、市直各主管部门于2024614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及申报一览表统一交到市文联(其中重点文艺品牌需于612日前报送至市文广旅体局或市文联,经市文广旅体局或市文联党组审议通过后方可推荐参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重点题材创作项目).doc

附件3: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文艺展演项目).doc

附件4: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重点文艺品牌项目).doc

附件5: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配套项目-文化艺术类).doc

附件6: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表演奖项目).doc

附件7:2024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 申报一览表.doc

附件8: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2〕28号).pdf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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