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与第二批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考核
结果的公告
根据《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级文化产业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与第二批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考核工作,经过组织申报、镇街初审、财务审查、专家实地考察和评审评议等程序,认定灵狮小镇文化科技产业园、鳒鱼洲文化创意产业园、黄金小镇3个园区为市级文化产业园区;保留运河创意公社、互联网产业园等9家单位的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资格,撤销东莞市虹虹动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市级重点文化企业资格(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与第二批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考核评审结果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2023年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与第二批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考核评审结果